中文标点有一套国家标准(GB/T 15834-2011),其中不少规则与日常习惯不同——例如并列的书名号之间通常不加顿号,省略号必须用六个点。把文稿粘进来,逐条比对标点规范。
工具说明
中文标点的现行国家标准是 GB/T 15834—2011《标点符号用法》,自 2012 年 6 月起实施。它把标点分为点号(句号、问号、叹号、逗号、顿号、分号、冒号)与标号(引号、括号、破折号、省略号、着重号、连接号、间隔号、书名号、专名号)两类共十六种。日常写作中最容易出错的是几处「习惯与规范相反」的地方,本工具就针对这些高发点做检查。
检查哪些高频差错
- 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之间加顿号:规范规定通常不加顿号,直接连写即可。
- 省略号形式不规范:规范形式是六连点,用三个点或六个句点都是错的。
- 省略号与「等」「等等」连用:两者功能重复,只能留一个。
- 概数之间加顿号:相邻数字表示概数时不用顿号,例如「三四百人」;但表示缩略形式时要加,例如「二、三产业」。
- 序次语后标点用错:带括号的序号后不加标点;不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或字母序次语后用下角点。
- 括号内末尾加了句号:句内括号的行文末尾通常不用标点。
- 问号或叹号叠用过多:规范允许叠用,但最多三个。
- 中西文标点混用:中文语境下应使用全角标点。
使用说明
检查结果为提示性建议,部分规则存在例外(例如并列成分之间还插有括注时可以用顿号)。正式文稿请结合上下文判断,并以国家标准原文与出版单位的校对规范为准。
你可能还想问
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到底要不要加顿号?
按 GB/T 15834-2011 的规定,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,直接连写。原因是书名号本身已经很醒目,起到了提示停顿的作用。不过存在一个例外:当并列成分之间还夹有别的成分(例如括注)时,宜用顿号分隔。另外,部分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写法与此不同,属特殊情形。
省略号到底几个点?
规范形式是六个点,占两个字的位置,居中排列。常见的错误写法有两个来源:一是受中文习惯影响写成三个点;二是受英文影响写成三个句点。这两种都不符合规范。另一个高频错误是省略号后面又加「等」或「等等」,两者功能相同,保留其一即可。
「三四百人」和「二、三产业」为什么一个不加顿号一个要加?
区别在于前者是概数,后者是缩略形式。相邻或相近的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(约数)时,中间不用顿号;而当两个数字连用属于并列成分的缩略表达(完整说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)时,为避免歧义需要加顿号。判断方法是看这两个数字能否各自独立成词。
这个工具能替代人工校对吗?
不能。标点规范的很多条款依赖语境,同一个符号在不同位置可能对也可能错。本工具做的是模式匹配,能覆盖日常写作中最常见的那几类固定差错,但无法判断复杂语境、行业惯例与出版单位的特殊要求。正式发稿前建议再人工过一遍,或使用专业的校对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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